7月20日,郑州市化工路上,来自信阳潢川县的车主胡龙强,雇用吊车,把一辆烧毁的轿车,拉到一家汽车销售公司门前,以车因质量问题自燃烧毁为由,当众诉苦和展示 。为了应对胡龙强的这一举动,售车公司在门前拉起了一条6米多长的白色条幅,上写“火烧车是人为纵火,绝不接受敲诈勒索”以示抗议。
20日上午10时,记者在化工路与云杉路交叉口东约50米处看到,路南边的慢车道上,停着一辆吊车。吊车上,停着一辆被烧毁的黑色轿车。轿车主人在向围观人群诉说着什么。该轿车没有前挡风玻璃,车身和车内布满泥土 ,车右下方被烧得面目全非。吊车车主秦师傅说,车主每天支付他1000元,让他每天早上7点把轿车拉到这里 ,晚上7点再拉走,已经一个多星期了。
在烧毁轿车所停位置的马路对面,分别停着一辆越野车和一辆商务车,两车的车身上,挂着一条白色条幅,上写“火烧车是人为纵火,绝不接受敲诈勒索”。此外,越野车的车门上,还粘了一张“真相”说明 ,上写:车辆明显是从车底烧起,符合外来火源的特征(如果是自燃,火源应在车辆内部,车底不会有火烧或大面积熏黑)等内容。商家称,买主该行为是当众诋毁公司形象,影响销售。本报综合
管理员
该内容暂无评论